律所负责人组织卖淫,律所的负责人叫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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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5-04-02 18:09: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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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木15岁女孩被逼卖淫身亡,父亲:害女儿的几人开庭时有说有笑,他们律师来自同一律所,怀疑串供, 你怎么看?
在你所描述的是事实的前提下,我愿意就此问题作一回答。
目前,干什么不像什么,干什么都像是娱乐这种工作状态,真真不是个别现象了。至于为什么,很难下结论。最典型的事例,是某年陕西13块手表哥,在数十人死亡现场面带微笑。他们是习惯性的、自然的、毫无掩饰的。
你死是你的原因,我来缮后我不必悲伤。这,大约是大人物的初衷吧。
律师也一样。与他人的区别是,律师见多不怪,他们以他人的灾难养家发财,且打着维护法律监督法律效果的旗号,偶尔能够为当事人申辩一下。所以,律师,与医生,教师一样,受到的职业尊重比较多。
然而,被社会惯坏了以后,任何人任何职业,都可以沦落成行业婊子。面对死亡灾难,他们麻木不仁甚至幸灾乐祸,因为他们的生意来了。
事实上,我们在找律师找医生找老师时时,会主动降低自己的人格身份,去赞美迎合俯就这些本来令人尊敬的职业。有内涵有修养的还好,有些骨子里的小人,便觉得自己得势了高人一等了,便不把当事人放眼里了。
社会的组成元素——人与物。人是变的,小人,贤圣只在一念间。在物欲社会,多数人会变成小人、不被人尊重的奸邪。
你所提到案例中的律师便是褪化了的不懂得尊重他人、失去了基本礼仪的小人。
法庭是什么样的地方,还能允许犯罪嫌疑人有说有笑的。我在法院跟过几个案子,犯罪嫌疑人都不敢交流的,唯恐让法官训斥。还有旁听的人绝对不能交头结耳的,扰乱法庭秩序。
法庭在审理时,不是录相就是直播,有着严格的程序和规定,上级人民法院会随时检查和监督的。所以,假如15岁女孩的父亲所说是事实,法庭纪律方面就存在各种各样的问题。
而6名被告人的辩护律师来自同一个律师事务所,目前并无法律法规做出禁止性规定。现行法律法规只限制律师个体不得为共同犯罪两个犯罪嫌疑人担任辩护人,没有禁止同一律师事务所的律师分别为同一案件的嫌疑人辩护,质疑这个显然没有充分的法律依据。
现在家属需要关注的是,这几名犯罪分子所判处的刑罚是否得当,在这其中有没有这6名犯罪分子的家人利用金钱或权势来影响案件的判决。
案件的发生令人感到痛心,几个十几岁的小孩居然能想到灌醉小女孩,殴打逼其卖淫,将其活活打死而分尸。
案件的性质极其恶劣,我认为不杀不足以平民愤。几个人十几二十年回到社会上,有几个人相信他们会改造好自己的思想,成为一个好人呢。在我看来,将来回到社会上,像孙小果一样,还会继续作恶,为害社会的,现在对他们的宽容,主是对未来人们安定生活的不负责任。
曾几何时,爆出的一个又一个未成年人犯罪没有受到惩罚,接二连三地再犯罪,成为了一个恶魔,年龄成为他们的保护伞,让人防不胜防。
希望修改一下法律吧,等到18岁的时候,一律可以执行死刑,就能让未成年人犯罪减少一大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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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发生在去年9月,陕西榆林神木县15岁女孩离家未归,小女孩失踪后,家属很着急并发出了寻人启事,女孩是被三名同龄人带走灌醉,然后被五名同龄男子脱光衣服进行殴打虐待,殴打的原因是强迫女孩卖淫,女孩的服务客人不满意,所以通过殴打女孩发泄,殴打时间长达数小时,第二天女孩已经死亡,六名未成年人将女孩分尸淹埋。
嫌疑人中的一个人因为盗窃被抓住后交代了这个案件,警方通过嫌疑人交代把另外几名嫌疑人全部抓获,在嫌疑人的指引下找到了死去女孩的尸体,这些杀人犯都是未成年人,年龄都在十五到十七岁之间,今年9月18日,榆林神木县法院对六名凶手进行开庭审理,家属要求严惩凶手并放弃民事赔偿的要求。
12月5日法院对这个案件的六名嫌疑人进行宣判,六名罪犯一审全部获刑,其中一人犯故意杀人罪,强迫卖淫罪被判无期徒刑,并处罚金5000元,其中一人犯故意杀人罪被判有期徒刑15年,一人犯故意杀人罪被判刑14年,其中一人犯故意杀人罪被判刑12年8个月,并处罚金2000元,一人犯故意杀人罪判刑11年,并处罚金2000元,其中一人因帮助销毁证据罪和盗窃罪被判刑3年6个月,并处罚金2000元,六个人判处给原告各种损失35591元。
家属对于这个判决非常的不满,在一审结果出来以后,家属已经决定向检方抗诉,以上几名犯罪分子的行为非常的恶劣,属于极端犯罪类型,家属要求严惩凶手,而以上的判决最主要的影响因素是这些犯罪分子都是未成年人,而且还是初犯,所以法院采纳了从轻处罚的决定,在整个庭审过程中,六名犯罪分子在法庭上有说有笑,丝毫没有因为自己的犯罪行为有悔过之心。
家属在对六名犯罪分子的这种表现反应非常的不满,而且六名犯罪分子的律师都是同一个律师事务所的律师,家属认为这六个人有可能存在串供的嫌疑,虽然没有证据,但是家属有这种质疑也很正常,毕竟犯罪分子在法庭上的各种反常行为不得不让人怀疑他们是否说了实话,而且这种反常让家属内心非常的难过,他们杀了人还表现出来一种无所谓的太度,这种不是恶魔是什么。
虽然这几个人都是未成年人,但是他们的恶劣行为比成年人更残忍,让人觉得他们的行为其实跟年龄没有关系,几个人的行为根本就是恶魔的化身,这种行为已经远远超出了这个年龄的界线,丝毫让人看不出他们这一群人是未成年人,反而是黑色会一样的存在,这种人这个年龄都那么坏,以后长大了还得了,这种人对自己的行为没有悔过的心,所以可以说这种人以后出来了仍然会是社会的危害,这些未成年人犯罪这样从轻判了,那被害的未成年人谁来保护。
2018年9月,15岁的陕西神木少女被6名未成年人逼迫卖淫、殴打至死。
经过调查,这位15岁的少女,是被六名未成年人杀害,因为犯罪人逼迫受害人卖淫,后因为对方不满意其服务,被他们六位未成年少年,拖进宾馆,灌酒,轮流殴打,用砖头拍,用皮带抽,长达数小时的殴打,导致神木少女死亡,后来他们却做出来让人意想不到的事情,他们居然把神木少女肢解了,这些只能在电视剧里看到的情形却在现实中活生生的上演了。
今年9月,榆林市中级人民法院在神木法院开庭审理该案,12月5日,榆林市中级人民法院宣判,案件中的第一被告人 、17岁的杨某被判处无期徒刑,其余五名未成年涉案人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至十五年不等。
我总觉得,这么恶性案件,如此判决,实在太轻了,故意杀人不说,还分尸,这是未成年人能做得出的事情吗?比成年人还狠啊,内心是多么恶毒和太坏的人啊,人渣中战斗机,不知道法官怎么想的,如此大案,竟然是无期徒刑,其他的,也就最多15年,还有三年的,搞不懂,难道真如提问所说,里面有猫腻?来自同一个律师,法庭上犯罪嫌疑人还有说有笑,串供不成?严重怀疑这里面有猫腻,支持对于这种人渣,杀人偿命,死刑,也支持死者家属提起上诉,如此判决,如何服众呢?
这真的是相当令人气愤的一件事,这六个人在法庭上竟然是有说有笑,请的律师也是同一事务所的律师,他们有什么底气有说有笑,聚众淫乱,强迫卖淫,群殴打死人,最后肢解被害人,我真的已经无法用人来形容他们了,的确他们是未成年人,但是他们的所作所为早已超出了未成年人的这个范畴,其中有一名17岁的犯罪嫌疑人判无期,其余的被判三年六个月到15年不等的刑罚。
做出了如此伤天害理的事,家属没有一点悔意与致歉,这些未成年犯罪嫌疑人面对判刑时,还有说有笑,这是他们杀人之后的表现,他们在笑什么?很显然,他们以自己为未成年人这道免死金牌,认为对方拿他们没有办法,真的是太张狂了。
很遗憾,我也没有办法,虽然我特别的气愤,当那六名未成年男子残忍殴打这名少女的时候,用皮带抽用砖头打,他们在打人的时候绝对不像是未成年人,出手真的很残忍,我真想告诉那名女孩子遇到这种情况绝对不能忍气吞声,一定要反抗,就是临死的时候也要咬下他们一片肉。
这些未成年人,于情于理,都应该为这名小女孩偿命,他们的性质实在特别恶劣,但是却因为他们是未成年人,便对他们进行轻判!使他们可以在开庭时竟然可以做到有说有笑。
对于这些未成年人是不适合未成年人保护的,也不适合轻判,对于这些闲散之人,不能仅从年龄上来判断他们是否未成年,或许他们的经历早已超越了未成年人的见识,支持从重处罚!